为了加强对公共实验平台内仪器设备的管理,提高仪器设备的运行效率,更好地为院内科研服务,现制订管理办法如下:
1、对公用仪器设备应明确专职管理人员,专门负责相关仪器的使用、操作、培训、管理及维护等工作;
2、独立操作仪器者,必须均须经过仪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认可,签署《安全操作承诺书》,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;
3、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,具体使用流程请详见《公共仪器设备使用流程》;
4、仪器使用者在开机前,应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、是否正常,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仪器管理人员,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,知情不报者将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;
5、建立仪器设备档案。凡随机带来的图纸、说明书、技术规程、维修手册、合格证、装箱单、零部件以及标书合同等应认真登记,立档保存。确有需要借阅者,可登记后借出,并在预计归还日期前完整归还;
6、建立仪器设备故障、养护及维修记录档案,对发生的事故必须详细记录事故原因、过程、事故人及处理意见等,并及时归档;
7、积极开展对外服务,提高仪器的使用效率,为仪器维修保养等筹措经费;
8、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者,视情节轻重,按照维修费用的30%进行赔偿、暂停使用仪器、批评教育、书面检查等处罚。
bat36中国官方网站实验中心
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